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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金融科技武装监管 让监管最大限度包容金融科技

2017-08-31 14:15 [财经要闻] 来源于:未知

8月25日,银监会公布了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信息披露指引》),这意味着以“一个办法三个指引”(俗称“1+3”)组成的网络借贷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完备。网贷行业进入了有序发展新阶段。银监会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,取得初步成效,P2P行业风险整体水平正在下降。与《信息披露指引》一同公布的还有附件《信息披露内容说明》。

    为防范个别网贷平台以造假欺骗消费者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,《指引》明确规定了网贷平台除加大信息披露力度,还应该配套其他风险防控措施,如与银行资金存管对接,从银行资金存管方面监控资金流信息。此外,对于消费者的保护还要继续强化,消费者也要树立风险意识,重视权威信息的披露,及时、妥善的保留交易证据,发生了网贷欺诈和网贷风险事件时,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报告。



    用金融科技的力量武装监管

    此外,对于如何在监管之下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的应用于创新,该报告也指出,网贷平台和监管部门应该构建主动型信息和数据共享平台,可触达、可打通的实时数据监管模式。用技术(区块链)监控信息流,资金流,实现监管科技(Regtech)。实现资金端和资产端的匹配。

    网贷平台贷财行相关负责人对此解读,对P2P网贷的监管和治理,也必须具备监管科技的思维,就是要坚持技术治理与法律治理相结合。规制金融科技风险,不是简单的监管体系问题。监管和法律是金融科技能够落地的两大核心要素,在金融科技时代,金融监管者急需理论的重构与技术的提升,而监管科技正是用科技来武装监管,从而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风险与挑战。通过建立一套实时动态的监管工具,对提高监管效率、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是至关重要的。

    因此,为了促进P2P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,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,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的“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重要位置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,加强金融监管,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”的目标,应在建立以监管科技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体系手段,重构金融监管模式,防范金融风险。

(编辑:宣传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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